黄道龙 举报贪污后被刑拘什么情况?黄道龙个人资料受贿贪污了多少始末详情
今年5月,江苏省扬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道龙一审被判贪污罪、受贿罪,其子黄宇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7月在仪征市法院受审。这两起案件是黄宇的前女友王艳茹举报的。巨额财产的来源不明。
2018年2月底,原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黄道龙和儿子黄宇被黄宇前女友王艳茹举报,实名“豪车成群,豪宅成排,古董成堆”。这件事被媒体报道了,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王艳茹的父亲告诉报纸,黄宇因殴打他人被捕,被殴打的是王艳茹。殴打事件实际发生在2017年7月,这是决定实名举报黄家的导火索。
该报此前报道,王艳茹被打后报警,意外发现黄宇与另一名女子结婚。当时,王和黄已经恋爱七年,原定于2017年10月结婚。被打后,自认为“吃亏”的王艳茹走上了举报之路。
黄宇一审宣判后,其前女友、举报者王艳茹因涉嫌非法经营,也于今年9月7日被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刑事拘留。
王福称,9月17日委托葛树春律师为王艳茹申请取保候审,未获广陵分局批准。根据广陵分局9月20日出具的拒不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艳茹犯罪情节严重,需要请求逮捕,决定不变更强制措施。
据王的父亲说,公安机关告诉他的案子还在调查中,他不知道具体案情。然而,在与警方的沟通中,得知该案涉嫌与王艳茹通过POS机使用信用卡在家族公司套现的行为有关。
黄道龙个人数据贿赂腐败案细读
5月28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黄道龙受贿、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省市人大代表、CPPCC委员、社会各界人士、黄道龙家属等60余人参加了庭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0年,被告人黄道龙利用担任扬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和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6年,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现金、购物卡、玉器、字画、金条等物品以及房屋装修,收受财物。
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黄道龙利用担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提交个人消费发票、虚开发票获取公款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43.711万元。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道龙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以虚开发票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告人黄道龙犯数罪,依法应当合并处罚。事发后,黄道龙家属撤回涉案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黄道龙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被告人黄道龙受贿的赃款及受贿买房产生的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挪用的资金应当返还给相应的单位。